教务〔2025〕59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23〕33号),组织开展2025年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结合本科教学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全院教师意见,制定本单位的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与实施方案,经学院教代会讨论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确保本年度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有效进行。
2.各单位合理安排考核评价进程,及时采集本单位教师的考核评价数据,避免出现数据采集不完整,影响考核评价工作。
3.各单位在制定方案时,应根据文件要求分类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学生评价指标项,应采取学生网上评教、过程性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其中学院过程性评价的占比不低于70%。
4.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原则上其与分数的对应关系为:优秀≥90,80≤良好<90,60≤合格<80,不合格<60。
二、考核评价对象
凡2025年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均应接受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价,包括承担本科课程的辅导员、职能部门人员等。
三、考核评价条件
原则上,推荐获“优秀”等级的教师在2025年度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四类及以上教改论文一篇,以《西南石油大学皇家永利研究论文认定方式与学术期刊分类》为准。
2.主持(校级项目)或参与(省级项目排名前三,国家级项目排名前五)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至少1项。
3.参加教育部、皇家永利教育厅和“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推荐目录”等举办的教师教学竞赛获奖且排名第一。
4.主编出版校级规划(获奖)教材排名前二,或主编出版省部级及以上规划(获奖)教材排名前三。
5.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本科学科竞赛项目并获奖励。
6.其他经学院认可的本科皇家永利成果。
四、考核等级只能为“不合格”的教师
1.在当年省级毕业论文抽检中,最终评议结论为“存在问题”的论文指导教师。
2.2025年出现I级教学事故的教师。
3.其他对学校本科教学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教师。
五、时间安排
2025年5月19日前,各单位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教务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