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永利设立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嘉洋优秀学生干部” 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资助体系实施办法》(西南石大学〔2024〕89号、《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资助体系实施办法》(西南石大学〔2022〕8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及设奖单位要求,现将设立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嘉洋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本奖学金参评对象均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
(二)本奖学金同其他社会资助奖学金共同评选,学生每人在同一年度最多只能获得一项,不允许兼得。
二、评选项目基本情况
1.设奖单位:嘉洋智慧安全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评定范围: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团委、研究生会、学生会学生干部
3.奖励标准:
1000元/人,每年奖励8人(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获奖不可超过获奖总人数的1/2)
4.申请条件:
基本标准应为在校期间学业优秀、综合素质好、社会工作突出,特别是在学院学生活动方面有杰出表现和突出成果的品学兼优者。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积极组织学院的各项活动,威望高,能够带领同学形成良好的院风;开拓能力强,为学院学生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3)学习勤奋刻苦、认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1/2,学分绩点位于所在专业前1/2,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现象。
(4)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考核均为优秀,所在部门团队活动有组织有成效,活动经验具有推广价值。
(5)学生干部所在部门团队积极上进,学生干部在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
三、评审工作机构及组织实施程序
(一)设立评审工作机构
评审实行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机制。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和教师代表等组成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2.分管资助老师具体负责评审的统筹、协调、汇总和复核等工作。
3.考虑奖学金的推选范围不同,分别成立奖学金年级评议推荐小组。
以学院为单位,成立由团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学生工作的各位老师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学金申请和评审工作。
(二)组织开展奖学金评审工作
1.工作部署及宣传告知
学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学生宣传告知奖学金评定工作事宜,结合学院实际进行合理统筹。
2.学生本人申请
奖学金坚持“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学生对照基本申请条件,按照所申请项目的要求,认真、如实、规范填写相应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
3.材料审查和评议推荐
(1)材料审查:奖学金年级评议推荐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评议推荐:评议推荐以会议的形式进行,由奖学金学院评审小组组长带领小组成员,根据奖学金推荐条件,结合申请人参评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和评议。嘉洋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20%)、满意度测评(20%)、部门考核(20%)、现场答辩(40%)等环节进行评议。
注意事项:
① 对提交了奖学金申请但未获得推荐的学生,辅导员应做好沟通工作。
② 民主推荐会议须由评议推荐小组组长主持。会议召开前,应进行会前学习与纪律强调,并组织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订《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履职承诺书》。奖学金评议推荐会议讨论须分别做好记录,记录样表存档备查。
③ 评议后,要及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推荐名单。
4.学院评审及公示
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认真审核年级(班级)评议推荐小组提交的推荐名单及材料开展学院评审。评审情况须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学院评审工作组完成评审后,应将本院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评审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党委提请复议,学院党委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及时做出调整。
公示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坚持信息简洁、够用原则,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及时撤销。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各项目中要求报送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存档。
5.报送设立单位审批
学院将推荐名单按程序报上级资助主管部门和设奖(助)单位最终审定通过后,按规定发放奖学金和有关证书。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25年5月13日
更新时间:2025-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