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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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与党的建设”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科研能力和水平,加快推动学院建设内涵式发展,特面向学院在读研究生、本科生设立“2025年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与党的建设’专项课题”。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围绕“文化与党的建设”主题进行研究阐释。
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本科生,总立项数不超过20个。
二、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培育课题三个类别。
其中,重点课题成员(含负责人在内)不超过5人;一般课题成员(含负责人在内)不超过4人;培育课题成员(含负责人在内)不超过3人。
三、申报资格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遵守学校社科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二)具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三)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项目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近2年内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者不能申请。
四、课题要求
(一)结题要求与验收
1.结题要求
(1)“培育项目”结题要求:发表1篇本科学报及以上期刊论文;或在《西南石油大学人文社科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名录》E级及以上期刊/报刊/网站发表1篇及以上相关主题的学术研究文章。
(2)“一般项目”结题要求:发表2篇本科学报及以上期刊论文;或在《西南石油大学人文社科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名录》E级及以上期刊/报刊/网站发表2篇及以上相关主题的学术研究文章。
(3)“重点项目”结题要求:发表2篇大学学报及以上期刊论文;或在《西南石油大学人文社科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名录》E级及以上期刊/报刊/网站发表3篇及以上相关主题的学术研究文章。
2.项目验收
(1)所资助课题在发表、出版相关成果或获批高级别项目时,其主题必须与所获批课题名称相同或相近,且论文或著作必须注明“2025年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与党的建设专项课题”字样。
(2)本项目成果可同时申报学校其它科研奖励。
(3)项目负责人需将成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审核。
(二)研究期限
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一般为1-2年,截至日期为2027年8月30日。
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处理。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马克思主义学院批准可延期一次最多1年,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处理。延期课题的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结项等次原则上定为合格。
(三)成果质量
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反映当前相关研究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五、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如果立项,一律撤项并公开通报。
(二)课题申请人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包括网络首发),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
(三)课题一经立项,随即签订合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一个课题原则上只能有1位课题负责人。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请1项本次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课题的申报。
2.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的申报。
3.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课题。
六、特别说明
课题一经立项,就发立项证书;一经结项,就发结项证书。
七、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本次申报只接受电子版《项目申请书》,请将申请书发送至邮箱1462336825@qq.com,邮件命名方式为:“负责人姓名+2025年马院文化与党的建设专项课题”。
2.有关申报工作的各种材料(申报公告、《项目申请书》),可登录西南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下载。
(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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