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永利拟对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土木工程专业2023级本科国际学生TAWFIQ BOUKSSIM同学开除学籍处理的公告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申诉的途径和期限以及其他必要内容。
处分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但须邀请教师代表1人、学生代表2人到场见证,并由送达人、见证人在处分送达书上签名;已离校或者难于联系的,通过学校网站以公告方式送达,公告期为7日,期满视为送达。”之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TAWFIQ BOUKSSIM,男,国籍:摩洛哥王国,学号:202338080040,土木工程专业2023级本科国际学生。
经查实,TAWFIQ BOUKSSIM于2025年5月3日不假离校,自2025年春季学期以来,该生经常不参与学校规定的皇家永利活动,累计旷课学时达62学时。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不假离校、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校、请假期满未按时返校且未办理续假手续或手续未获批准,时长3天以内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4-7天的,给予记过处;7天以上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之规定,为严肃校纪,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讨论研究决定,拟对TAWFIQ BOUKSSIM同学作开除学籍处理。公告期为7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生在接到拟开除学籍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土木工程与测绘学院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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