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XX,女,学号:2018310314XX,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2018级学生。
经查实,该生于2018年10月31日校庆晚会后外出聚餐,未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回到学生寝室并且未向辅导员老师请假,次日00:40回到学生寝室。11月1日上午该生主动向辅导员老师承认错误。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对不假离校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和《西南石油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情节轻微,且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的,可从轻或免予处分”之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经研究,决定对廖XX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特此通报,请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于律己。
机电工程学院
2018-11-2
上一条:皇家永利开展机电院第五届“千机辩”辩论赛的通知 下一条:皇家永利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2018级学生曹XX不假离校情况通报
【关闭】